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某电缆公司向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刘矗律师求助时,手里只有一张胜诉判决和一纸终本裁定。其早年向一家科技公司经营部供货,对方欠货款及违约金约45万元,双流法院2016年判其胜付,2017年强制执行却因公司无财产终本。刘矗律师没有停留在执行僵局,而是申请调查令调出该公司验资账户与基本户流水,锁定两名股东出资当日将50万元转入验资户、同日销户转基本户、再全额转付案外人的资金回路,同时查实公司2014年增资至550万元后大股东450万元始终未实缴。据此他以股东出资纠纷在温江法院另诉,主张抽逃出资与未实缴出资人在本息范围内对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温江法院2026年作出判决认定两股东构成抽逃出资,大股东另属增资未实缴,判令肖姓股东在抽逃45万元、未出资450万元本息范围内,谢姓股东在抽逃5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原判决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由两股东负担;保全保险费等其余诉请驳回。
案件总结
本案价值不在法庭上的唇枪而在刘矗律师把一条被终本掩埋的债权,重新从工商内档与银行流水中捞回水面。他用调查令完成资金去向的初步举证,把举证责任合法推回股东一方最终撬开有限责任的面纱。
在此警醒经营者公司无资产不等于债务消失,验资到账即转走、增资只挂不缴,都可能让股东个人补位,也提醒股东认缴不是免缴,空壳操作终要自己埋单。对债权人而言胜诉之后若遇终本,不妨查一查背后的出资瑕疵——专业律师多走一步死账常有活路。法治市场里真正稳的从来不是壳而是实打实的资本与凭据。
刘矗律师